policy /创业政策

分享你我感悟

您当前位置>主页 > 创业政策 > 【政策解读】小微企业所得税政策解读! >

【政策解读】小微企业所得税政策解读!

发表时间:2023-07-07

2023年3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减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所得税。4月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和《关于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解答了优惠政策具体内容如何享受等问题。


㈠ 《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中有关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㈡ 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具体包括哪些企业?

答: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居民企业。目前,居民企业可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号) 相关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今后如调整政策,从其规定。

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再依据各指标的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㈢ 小微企业如何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答: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应准确填报基础信息,包括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等,信息系统将为小型微利企业智能预填优惠项目、自动计算减免税额。

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预缴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