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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活动

关于举办2019人力资源管理培训通知

企业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得人者得天下。任正非提出:“人才管理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人力资源是企业获取竞争优势的首要资源,组织应该考虑如何通过人力资源规划、制定薪酬绩效吸引人、留住人。大多企业人力资源工作板块就是如此! 微米《2019人力资源管理专项培训》,以实战、实用、实效、实操帮助企业战略落实,实现业绩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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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微米举办“如何打造超级管理团队”培训活动通知

本课程通过案例与演练深入浅出地剖析了优秀团队的八大特征、团队形成与发展的三个阶段的关注点与领导要素、在团队中如何建立信任与责任、如何建立团队的内部规章制度、如何通过有效地沟通完成促进团队走向高绩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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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大学生创业促进会”培训活动通知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创建创业型城市的战略部署,进一步纵深推进全市大学生创业就业工作,帮助和扶持大学生把“创业梦想”转变为“创业行动”、把“创业项目”付诸于“社会实践”,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秉承“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深化校企结合模式,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由微米创业园主办,华北理工大学协办的 “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活动将于华北理工大学开展。本次活动具体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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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米2019——“创赢未来、认知自我”培训通知

为让创业者更好的理解自我认知成长的重要性,并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培养良好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修正并弥补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不足。微米创业园中将于2019年7月10日举办“创赢未来、认知自我”培训活动,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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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米环保企业交流指导会

为推动微米基地内环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6月20日举办了环保行业专家与基地环保企业的交流会。此次交流会,特邀请了河北秉盛环保有限公司总经理马秉正参加,环保型企业代表借此机会与导师进行思维碰撞,深度探讨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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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微米2019——企业税务风险与应对专题培训”通知

​为提高企业合规纳税意识,增强企业税收筹划能力,加强内部财务管控建设,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微米创业园将邀请专家举办《企业税务风险与应对专题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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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政策

关于再次组织申报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防控物资生产企业设备投资100万元以上技术改造奖补资金项目的通知

关于再次组织申报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防控物资生产企业设备投资100万元以上技术改造奖补资金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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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以来中央和我省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清单

一、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清单(一)中央出台的政策清单1.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政策1:《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加大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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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若干措施

关于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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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就业创业政策明白纸

一般企业稳岗返还。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省及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超过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目标4.5%;上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将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放宽到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返还标准最高可提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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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精神,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落实保居民就业任务,结合河北省实际,制定并实施:拓宽就业渠道,开发更多灵活就业岗位;深化“放管服”改革,创造更加优质的创业环境;聚焦素质提升,开展更大规模的职业技能培训;强化服务保障,实施更大力度的政策扶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更强合力推动工作落实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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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能否减免增值税,答案在这里!

01 问:我公司是一家小型制造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不是个体工商户,但是因为经营规模小,年销售额低于500万元,所以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我公司是否可以享受此次支持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答:可以享受。《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0年第24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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